八旬老太疑服鼠药身亡,儿子报警希望追责卖药人,律师解读
日期:2023-09-18 10:41:55 / 人气:226
一名80岁老妇疑似服用老鼠药死亡,她的儿子报警,希望归咎于毒贩。律师解释说,“据派出所民警介绍,据他们了解,服毒的周某梅听说她得了癌症,没人照顾。儿子陈先生否认了警方的说法。他说,除了腿脚不便,母亲身体状况一切正常,家里还有一个侄子要照顾。
8月8日清晨6时许,江西吉安县梅塘镇83岁老太太周某梅被家人发现服下剧毒老鼠药,经抢救无效死亡。她死后一个月,儿子陈先生仍不知道母亲服毒的原因,打电话报警,要求将毒鼠药卖给父母的邻村周某承担责任。
八旬老太服毒身亡,儿子质疑卖药人未被捕。
9月13日,江西吉安县人陈先生告诉华商报记者,8月8日上午,他接到家人通知,老母亲服毒,正在送医院抢救。当天临近中午到家时,母亲经抢救无效死亡。陈先生说,他从家人那里得知,当天早上6点多,侄子来到父母独自居住的房子,发现母亲已经不省人事。她身旁还有一个装有剧毒老鼠药的药瓶,救护医生见过这个药瓶。
根据陈先生出示的一份吉安县人民医院24小时内的入院出院记录,“入院情况:患者家属投诉,今天6点左右发现患者昏迷在家,旁边有一个装有灭鼠药的瓶子。病人没有反应,马上叫了我们的救护车,送到我们医院抢救。他计划因药物中毒入院...听不到他的心跳...家人要求出院,放弃治疗。
陈先生说,母亲去世后,家人并没有保留母亲拿的老鼠药瓶子,而是让他嫂子拍了瓶子的照片。卖老鼠药的人村民都认识。卖家是邻村的周。周常年的主业就是卖老鼠药和蟑螂药,没有店面。警方还从他家里发现了许多瓶同样的老鼠药。
老两口是怎么买到毒鼠药的?周晓梅为什么服毒?这是个错误吗?陈先生说,母亲生前坐着轮椅,父亲做了开颅手术。有时他昏迷不醒,甚至不知道药瓶里是什么。他只记得给他3块钱。父母和家人天天打电话,母亲从来没有表现出自杀的意图。我还是不知道真相。
陈先生说,他不明白周为什么要把老鼠药卖给昏迷不醒、生活不能自理的父母。母亲去世后这么久,周连一句话都没说过。“我说你应该向我家人道歉,来找我妈妈。没关系。”
“他们说这超出了他们的控制范围,他们无法立案...他们说这在农村很正常。”陈先生说,事后他曾报警,指控周某向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非法出售未经登记的老鼠药,但吉安县公安局梅塘派出所并未对此人进行处理。8月14日,梅塘派出所通知他,已向市场监督管理局请示,此事他们管不了,研究所也管不了,此事到此为止。
对于死者儿子的问题,当地各方没有明确回应。
9月13日下午,梅塘派出所民警透露,据他了解,服毒的周某梅听说自己得了癌症,没人照顾。对于周销售老鼠药是否立案,周是否构成非法销售危险物质罪,他表示,当时派出所“已经给我们工商局(市场监管)打电话了,因为工商部门立案什么的...是否立案也是工商局处理”和“非法销售必须达到一定数额”。其他情况不方便回答,建议记者问当地村支书。
华商报记者就此事致电梅塘镇人民政府,接线人员表示不知情,不便给出周某梅所在村支书的联系方式。
9月14日,陈先生否认了警方的说法。他说,除了腿脚不便,母亲身体状况一切正常,家里还有一个侄子要照顾。
“不可能有癌症,她只是不能轻易动。”陈先生所在村庄的主任陈朝旭说,他住在周晓梅家的隔壁。他从来没有听说过老人得癌症的消息。老人一直由陈先生的侄子照顾。案发后,他以村主任的身份参与协助警方调查,但警方称不在其管辖范围内,不属于刑事案件。"他打算向工商局举报."
吉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横江分局曾局长介绍,8月10日,该局接到民警询问后了解到,由于杀鼠剂的销售方存在销售行为,但销售方未进行登记,不属于市场主体,所以杀鼠剂的销售“不在我们这里,也不在我们这里管辖……它有专业的农业部门(备案)。”
曾主任回忆,警方后来咨询了吉安县农业农村局执法大队,后续工作并不清楚。
对此,吉安县农业农村局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工作人员表示,销售杀鼠剂需要有农药经营许可证,由该局监管股发放。平时团队要检查老鼠药的卖家是否符合卖老鼠药的条件,不符合条件会处理卖家。该小组没有收到任何关于这一事件的消息,也没有任何记录。
“我们没听说过。”该局法规股工作人员也表示,该部门并未接到任何有关上述事件的问询,全县农药经营许可证均由该单位发放。发放许可证需要满足很多条件,例如,只有有商店的正规药品销售商才能获得许可证。就像陈老师说的,是真的。对方没有正规店面,只是在家里走街串巷卖,当然不符合销售条件。“逛大街不是我们的责任...这个(没有正规店面的)肯定不会发。”
律师说:非法销售剧毒物质的,涉嫌非法销售危险物质罪。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赵良善表示,《农药管理条例》明确规定,杀鼠剂属于高毒农药,经营者必须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资格并登记备案后方可销售,否则将受到农业部门的行政处罚。同时也可以涉嫌非法销售危险物质罪。是否构成犯罪,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毒鼠强等违禁剧毒化学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非法买卖、运输、储存“毒鼠强”等违禁化学品,非法买卖、储存原液、原粉、原药制剂或者饵料50克以上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非法买卖、储存毒鼠强等违禁化学品原液、原粉、原药制剂500克以上或者毒饵20公斤以上的,将面临10年以上有期徒刑。
赵良善分析,如果上述情况属实,如果对周某销售杀鼠剂的行为不予立案,如上所述,周某涉嫌非法销售危险物质罪。
赵良善提醒,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比如,杀鼠剂的销售者不得销售、储存未经许可或备案的杀鼠剂,以免触碰法律底线,危害社会治安,使自己锒铛入狱。如果消费者有灭鼠需求,应去正规商店购买灭鼠药。
8月8日清晨6时许,江西吉安县梅塘镇83岁老太太周某梅被家人发现服下剧毒老鼠药,经抢救无效死亡。她死后一个月,儿子陈先生仍不知道母亲服毒的原因,打电话报警,要求将毒鼠药卖给父母的邻村周某承担责任。
八旬老太服毒身亡,儿子质疑卖药人未被捕。
9月13日,江西吉安县人陈先生告诉华商报记者,8月8日上午,他接到家人通知,老母亲服毒,正在送医院抢救。当天临近中午到家时,母亲经抢救无效死亡。陈先生说,他从家人那里得知,当天早上6点多,侄子来到父母独自居住的房子,发现母亲已经不省人事。她身旁还有一个装有剧毒老鼠药的药瓶,救护医生见过这个药瓶。
根据陈先生出示的一份吉安县人民医院24小时内的入院出院记录,“入院情况:患者家属投诉,今天6点左右发现患者昏迷在家,旁边有一个装有灭鼠药的瓶子。病人没有反应,马上叫了我们的救护车,送到我们医院抢救。他计划因药物中毒入院...听不到他的心跳...家人要求出院,放弃治疗。
陈先生说,母亲去世后,家人并没有保留母亲拿的老鼠药瓶子,而是让他嫂子拍了瓶子的照片。卖老鼠药的人村民都认识。卖家是邻村的周。周常年的主业就是卖老鼠药和蟑螂药,没有店面。警方还从他家里发现了许多瓶同样的老鼠药。
老两口是怎么买到毒鼠药的?周晓梅为什么服毒?这是个错误吗?陈先生说,母亲生前坐着轮椅,父亲做了开颅手术。有时他昏迷不醒,甚至不知道药瓶里是什么。他只记得给他3块钱。父母和家人天天打电话,母亲从来没有表现出自杀的意图。我还是不知道真相。
陈先生说,他不明白周为什么要把老鼠药卖给昏迷不醒、生活不能自理的父母。母亲去世后这么久,周连一句话都没说过。“我说你应该向我家人道歉,来找我妈妈。没关系。”
“他们说这超出了他们的控制范围,他们无法立案...他们说这在农村很正常。”陈先生说,事后他曾报警,指控周某向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非法出售未经登记的老鼠药,但吉安县公安局梅塘派出所并未对此人进行处理。8月14日,梅塘派出所通知他,已向市场监督管理局请示,此事他们管不了,研究所也管不了,此事到此为止。
对于死者儿子的问题,当地各方没有明确回应。
9月13日下午,梅塘派出所民警透露,据他了解,服毒的周某梅听说自己得了癌症,没人照顾。对于周销售老鼠药是否立案,周是否构成非法销售危险物质罪,他表示,当时派出所“已经给我们工商局(市场监管)打电话了,因为工商部门立案什么的...是否立案也是工商局处理”和“非法销售必须达到一定数额”。其他情况不方便回答,建议记者问当地村支书。
华商报记者就此事致电梅塘镇人民政府,接线人员表示不知情,不便给出周某梅所在村支书的联系方式。
9月14日,陈先生否认了警方的说法。他说,除了腿脚不便,母亲身体状况一切正常,家里还有一个侄子要照顾。
“不可能有癌症,她只是不能轻易动。”陈先生所在村庄的主任陈朝旭说,他住在周晓梅家的隔壁。他从来没有听说过老人得癌症的消息。老人一直由陈先生的侄子照顾。案发后,他以村主任的身份参与协助警方调查,但警方称不在其管辖范围内,不属于刑事案件。"他打算向工商局举报."
吉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横江分局曾局长介绍,8月10日,该局接到民警询问后了解到,由于杀鼠剂的销售方存在销售行为,但销售方未进行登记,不属于市场主体,所以杀鼠剂的销售“不在我们这里,也不在我们这里管辖……它有专业的农业部门(备案)。”
曾主任回忆,警方后来咨询了吉安县农业农村局执法大队,后续工作并不清楚。
对此,吉安县农业农村局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工作人员表示,销售杀鼠剂需要有农药经营许可证,由该局监管股发放。平时团队要检查老鼠药的卖家是否符合卖老鼠药的条件,不符合条件会处理卖家。该小组没有收到任何关于这一事件的消息,也没有任何记录。
“我们没听说过。”该局法规股工作人员也表示,该部门并未接到任何有关上述事件的问询,全县农药经营许可证均由该单位发放。发放许可证需要满足很多条件,例如,只有有商店的正规药品销售商才能获得许可证。就像陈老师说的,是真的。对方没有正规店面,只是在家里走街串巷卖,当然不符合销售条件。“逛大街不是我们的责任...这个(没有正规店面的)肯定不会发。”
律师说:非法销售剧毒物质的,涉嫌非法销售危险物质罪。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赵良善表示,《农药管理条例》明确规定,杀鼠剂属于高毒农药,经营者必须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资格并登记备案后方可销售,否则将受到农业部门的行政处罚。同时也可以涉嫌非法销售危险物质罪。是否构成犯罪,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毒鼠强等违禁剧毒化学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非法买卖、运输、储存“毒鼠强”等违禁化学品,非法买卖、储存原液、原粉、原药制剂或者饵料50克以上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非法买卖、储存毒鼠强等违禁化学品原液、原粉、原药制剂500克以上或者毒饵20公斤以上的,将面临10年以上有期徒刑。
赵良善分析,如果上述情况属实,如果对周某销售杀鼠剂的行为不予立案,如上所述,周某涉嫌非法销售危险物质罪。
赵良善提醒,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比如,杀鼠剂的销售者不得销售、储存未经许可或备案的杀鼠剂,以免触碰法律底线,危害社会治安,使自己锒铛入狱。如果消费者有灭鼠需求,应去正规商店购买灭鼠药。
作者:顺盈注册登录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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